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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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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书记挪用巨额公款



奎文警方已查实150余万元,谭某被刑拘
  本报讯 奎文区大虞街道北虞社区党委原书记、北虞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长谭某在任职期间,未经集体研究,私自将巨额集体资金借出。18日,记者从奎文警方获悉,目前警方已经查实谭某非法挪用集体资金150余万元,其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入调查当中。
  今年2月份,村民举报谭某涉嫌挪用集体资金线索,奎文区纪委介入调查后于4月13日立案调查,8月1日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据悉,谭某今年52岁,2000年10月起,任大虞街道北虞村党支部书记;2002年4月起,任北虞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2010年5月起,任北虞社区党支部书记;2010年7月起,任北虞社区党委书记、北虞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2014年4月至2016年3月,任北虞社区党委书记。任职期间,谭某未经集体研究,将2800余万元集体资金私自借出,超过3个月,造成1390余万元尚未归还。
  接到该案件后,奎文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根据纪委提供的谭某涉嫌犯罪的线索展开调查。
  办案民警介绍,经过调查,目前警方已经查实谭某在任职期间未经集体研究,私自决定挪用本单位资金150余万元借给个人使用,其中:2009年5月,谭某通过他人介绍,私自将120万元集体资金借给一家企业周转,后该企业未按时间归还;2009年3月,谭某私自将20万元集体资金借给在大虞街道租房开店的陈某使用;2012年11月,谭某私自将10万元资金借给村民谭某某使用。至今造成110万元资金无法归还,谭某到案后,对其挪用资金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警方正根据相关线索,对案件进行进一步深入调查。
  8月18日,记者从奎文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谭某因挪用本单位资金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3个月未还,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涉嫌挪用资金罪,根据法律规定,奎文警方已将谭某刑事拘留。     (记者 周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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