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振宇 不少单位都会开展募捐活动,最近,北京通州的徐先生就因为工资中每月被扣1元的募捐款将公司告上法庭。 (8月27日《北京晚报》) 捐款理应鼓励,但捐不捐应由个人决定。若强行扣工资捐款,发文件、下指标捐款,必然会助长运用强制手段追求“慈善政绩”的错误倾向。殊不知,把强制性植入到慈善工作中,暗藏权力震慑,或许会得到暂时的满足,但已经在暗中伤害了慈善本质。这样的捐款已与爱心不再相关,而更像企业在集资,不管以后善款捐给何人,员工恐怕也不再关心,这样的慈善还有什么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