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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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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了骑车人 让同学顶包
事发樱前街文化路口,韩某某的伎俩被识破投案自首



  在奎文区樱前街与文化路交叉口南侧,一辆别克车将一名骑电动车的人撞倒,司机韩某某弃车而逃。为逃避责任,韩某某找来同学韩某“顶包”,被经验丰富的民警看出破绽。迫于压力,韩某某投案自首,韩某因“仗义”之举,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11月29日,记者获悉,目前韩某某已被批准逮捕。
撞伤骑车人,司机“自首”疑点重重
  10月4日晚9时许,奎文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在文化路与樱前街交叉口南侧5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接警后,民警卢宝山立即赶赴现场。“一辆别克商务车停在路西侧,前保险杠多处变形,前挡风玻璃底部碎裂。”卢宝山说,司机弃车而逃。在该车前侧,一辆电动车倒在地上,车身多处受损。民警了解到,伤者是一名年近60岁的老汉,已被送往医院救治。“从现场情况来看,别克车从后面将顺行的电动车撞倒。”民警说。
  “我们将车查扣,并回中队对案情进行分析,查找肇事司机。”卢宝山说,他们回中队还不到一个小时,一名韩姓男子前来“自首”。韩某称,事发后因心里害怕离开了现场。该车手续齐全,韩某有驾驶证且没有喝酒。“虽然韩某说话时比较镇静,但在描述事发经过时有些出入。”民警说,他们立刻警惕起来,对韩某进行了耐心劝说,并讲明严重性,但韩某坚称是他开的车。
民警识破顶包人,肇事者已被批捕
  “我们调看一家商铺的监控录像发现,事发后一名男子下车离开,虽然图像有些模糊,但可以断定不是韩某。”民警说,韩某称事发时车上只有其一人,而他们在监控录像中看到,车上除司机外还有一名乘客。
  后来,民警得到消息,伤者因抢救无效死亡。之后,案件被移交给市交警支队直属侦查大队追逃中队。接手该案的民警傅斌表示,他们又对韩某进行了大量说服教育,同时将掌握的证据给韩某一一说明。最后,韩某承认不是他开的车,真实肇事司机是他的同学韩某某。
  10月12日,韩某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韩某某今年26岁,安丘人。据其交代,事发当晚,他驾车拉着朋友准备到钓场看别人钓鱼,会车时被灯光晃花眼,没有看到前面的电动车。事发后,韩某某让同学韩某去“处理”一下。
  11月29日,记者获悉,目前韩某某已被批准逮捕,韩某因提供虚假证言,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文/图 本报记者 陈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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