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时评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时评

第03版
速读潍坊·焦点
 
标题导航
一县不超八支执法队
   关注空巢老人困境儿童
摘牌要靠作风而非“妖风”
梁振英放弃参选下任特首
11企业9人上榜诚信示范
快递员罢工别让客户自救
2016年12月1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摘牌要靠作风而非“妖风”
□ 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人大代表给驻地单位投票,10个单位中只有交警中队被评为不满意单位。”12月1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小壕兔乡人大举行例行民主评测会,驻地的交警支队三大队小壕兔中队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然而,“不满意单位”的牌子在交警中队墙上挂上第二天就不见了。该交警中队解释称,大风将牌子吹掉,只好将其放在办公室里。
     (12月9日《华商报》)

  说得夸张点,一个乡政府驻地不过“巴掌大”的地儿,九家被评为“满意”或“基本满意”单位的授牌都挂得好好的,单单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交警中队的授牌“被大风吹掉”,这风也刮得未免太“妖”了吧?退一万步讲,就算遭遇了“妖风”,不会捡起来再挂上去,采取一些加固措施吗?难不成风还会“拆牌”不成?
  其实,关于这块牌子到底是怎么掉下来的,大家都心知肚明——绝非一场莫须有的“妖风”调皮捣蛋,不过是有人“眼里揉不得沙子”罢了。
  可以理解,单位门口被挂上这么一块“揭丑”的牌子,里面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难免脸上无光,总觉得被贴了“标签”,被戳了脊梁骨。压力之下,自然也会有“摘牌”的强烈渴望。可以说,有这种想法自然是好的,因为挂牌目的便是为了令涉事单位“知耻后勇”,尽快就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但反观被挂牌交警中队“任性摘牌”之举,连起码面对的勇气都没有,真是“知耻”未见“后勇”,又何谈反思整改?
  若进一步追究,如此私自摘牌明显违规。要看到,乡人大代表上门挂“不满意单位”牌子是件相当严肃的事。笔者了解到,参加此次评测会的有小壕兔乡人大代表40多人,以及部分党代表列席。在评测会前,乡人大组织了所有参会人员对驻乡各单位开展视察工作。当时,对榆林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小壕兔中队不满意的票数有30票,超过半数。很明显,这是人大代表经过法定程序评选出来的结果,客观、公正、权威,岂能视同儿戏?换言之,私自摘牌不过是掩耳盗铃,非但于事无补,只会罪加一等。
  事实上,被评为“不满意单位”虽然有些可耻但却并不可怕,这只能说明在过去一个评测周期内,某些工作没有做到让老百姓感到满意,而非对成绩的全盘否决。只要下一步果断采取行动,切实提高本单位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让老百姓看在眼里、记到心里。待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后,经由乡人大组织二次评议,达到“满意单位”的标准了,“不满意单位”的牌子自然会被体面地摘掉,单位里的人也才能真正挺直腰杆。否则,别说把牌子藏在办公室了,就算“毁尸灭迹”了,脸上、心里总也还挂着,眼不见心里照样烦。
  希望涉事的交警中队摆正心态、认清形势、改进作风、承认错误,先自觉把牌子大大方方地挂回去,然后照单整改,并将工作中存在的现实困难及时向上级反映,争取下一次民主评测时为自己正名。同时,当地人大也应借此事完善民主评测各环节的制度保证,对此事相关责任人依规作出处理,确保民主评测的权威性。也唯有如此,挂牌才能成为人大发挥监督作用的“金字招牌”。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