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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18种特效药品新纳入报销范围 序号 通用名 商品名 生产厂家 1 注射用地西他滨 达珂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晴唯可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思达欣 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昕美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祥珂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奥地西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 培门冬酶注射液 艾阳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3 注射用硼替佐米 万珂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4 来那度胺胶囊 瑞复美 新基医药信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5 达沙替尼片 施达赛 百时美施贵宝(中国)医药有限公司 ★ 依尼舒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 吉非替尼片 易瑞沙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7 盐酸厄洛替尼片 特罗凯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 8 盐酸埃克替尼片 凯美纳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9 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 恩度 山东先声麦得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0 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安维汀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 11 西妥昔单抗注射液 爱必妥 默克雪兰诺有限公司 ★ 12 注射用雷替曲塞 赛维健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 13 注射用曲妥珠单抗 赫赛汀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 14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艾坦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5 苹果酸舒尼替尼胶囊 索坦 辉瑞投资有限公司 16 波生坦片 全可利 爱可泰隆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17 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Ⅸ 贝赋 辉瑞投资有限公司 18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 韦瑞德 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本报讯 1月10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了解到,近日我市根据省政府和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将职工、居民大病保险过去未列入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已通过遴选和谈判机制确定的部分肿瘤分子靶向药或治疗其他疾病的特效药品(以下简称“特药”)共18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凡参加潍坊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符合特药使用范围的患者均在享受待遇范围之内。该政策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上半年为过渡期,期间特药费用采取现金结算方式,即先由个人支付,然后审核报销。过渡期满后,规范大病保险经办流程,将这18种特药纳入医保信息系统,实行联网即时结算。 新纳入的这些特药品种实行“三定”管理,即定医疗机构、定零售药店、定特药责任医师。目前,我市暂定首批特药定点医疗机构有潍坊市人民医院、潍坊市中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等16家,定点零售药店有7家。 患者在一个年度内,可选择一家特药定点机构和一家特药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凡需使用特药治疗的参保患者,需由责任医师,协助填写《潍坊市参保人员大病保险特药使用申请表》,患者持此《申请表》、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新确诊患者还需提供基因检测报告、病理诊断、影像报告、免疫组化报告、门诊病历等材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通过后原则上可享受一年的特药待遇,期满后仍需继续享受特药待遇的,须重新确认。 责任医师要根据病情填写《潍坊市参保人员大病保险特药使用评估表》,参保患者凭《评估表》及责任医师处方购药。特药处方一式两份,一份作为报销凭证附件,一份由特药定点医药机构留存。特药一次调配剂量控制在30日用量内。在同一时间内,参保患者只能享受一种相同适应症的特药。 2017年职工大病保险的特药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从大病保险资金中给予60%的补偿。一个年度内,每位参保患者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偿。2017年居民大病保险的特药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从大病保险资金中给予40%的补偿;一个年度内,每位参保患者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偿。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不设起付标准。此外,特药外的其他大病医疗费用仍按原渠道结算。 (记者窦圆娜 通讯员 谭瑞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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