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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在公办幼儿园不足的区域认定,收费有所下降 3月13日,记者从奎文区教育局获悉,奎文区将在公办资源相对不足的区域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以奖代补、师资培训、幼儿资助等方式,支持办园规范、质量合格的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入“普惠”后,幼儿园的收费下降,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家长的负担。 下列行为取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 一、存在园舍建筑安全、消防等办园条件不达标的; 二、存在举办各类兴趣班、小学化倾向严重、保教质量严重下降的; 三、存在不按规定公示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的; 四、存在不按规定签劳动合同、缴纳保费,克扣教师工资及弄虚作假的; 五、存在校车违规运行的; 六、违规组织幼儿参加商业性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七、套取、挪用财政补助经费的; 八、未按照教育部门要求期限改正违规办园行为的; 九、出现重大安全、食品卫生、防疫责任事故的; 十、存在其他违反《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办园情况的。 现状 公办园难进民办园贵 公办园“僧多粥少”难上,民办园学费高压力大,学前教育面临“入园难”“入园贵”的现实问题。奎文区早春园小区的张先生说,他女儿今年9月该上幼儿园了,现在还没定下来上哪所。公办幼儿园的数量有限,覆盖面小;民办幼儿园办学条件好些,但学费太高,“很多民办幼儿园的学费每月都在1500元—2000元,半个月工资就没了。还有房贷、车贷,根本负担不起。” “现在奎文区有77家幼儿园,要上并不难。”奎文区幼教办主任庞立祥说,许多家长之所以觉得“入园难”,应是觉得“入公办园难”“入好园难”。 据了解,根据我市出台的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2017年全市计划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00所,市区每年规划建设幼儿园10处,三年共建设幼儿园30处。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残疾儿童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超90%,0岁—3岁婴幼儿教育指导服务在城乡开展。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90%,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75%。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00所,全市85%以上幼儿园达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省级、市级示范幼儿园达到600所。 新政 将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3月13日,记者了解到,日前相关部门发布了《奎文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通知,将在公办资源相对不足的区域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具有办园资质、面向大众、管理规范、收费合理、不以营利为目的、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民办幼儿园。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质量”的原则,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优先在公办幼儿园不足的区域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根据相关规定,民办幼儿园申请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设置科学、合法,符合布局规划,经相关部门审批,取得《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合格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证件齐全满一年以上且年检合格;办园条件合格,达到《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规模在3个班及以上,达到市级三类幼儿园及以上标准;收费合理、规范,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制度健全,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依法聘用教职工,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职工工资待遇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收费政策并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科学实施保育教育,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岁—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无“小学化”现象;管理运行有序,家长和社会对幼儿园满意度较高,无安全隐患和违规办园行为,年度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部门 幼儿园收费下降,减轻家长负担 据介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区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认定,在当年11月1日—15日向区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教育部门对提出申请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并确定通过评审的幼儿园;通过评审的幼儿园由区教育、财政部门于当年11月底前联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幼儿园,由区教育部门将其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区教育部门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组织申报认定一次,协议服务期为三年,协议服务期满后需重新申请认定。 奎文区教育局幼教办主任庞立祥说,今年1月开始生效的《奎文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区教育、财政部门通过各级奖补资金、幼儿资助、购买服务、派驻公办园长教师、师资培训等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扶持。财政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购置玩具教具、支付租金、改善教师待遇等,不得用于清偿债务、回报举办者、赞助投资、支付捐款和罚款等其他用途。加入“普惠”后,幼儿园的收费下降,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长的负担。 本报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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