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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6月6日,家住城区水映幸福城小区的谭女士反映,端午节期间,她到游麟路附近赶早市,从一名摊贩处买了20个粽子,不料其中一个里面吃出了钉子(上图)。谭女士想找该摊贩讨说法,却发现对方不见了踪影。 谭女士告诉记者,他们一家喜欢吃粽子,端午节期间她到城区游麟路附近赶早市,发现一名摊贩推着电动三轮车卖粽子,她花50元钱买了20个。6月4日,她和母亲吃粽子时,突然吃到一个硬邦邦的物体。“我从嘴里吐出来后发现,竟然是一颗黑色钉子。”谭女士心有余悸地说,幸好没伤到人。 6月5日早上,谭女士和母亲来到城区游麟路与福寿东街交叉口附近想找摊贩讨说法,却发现对方不见人了。 在现场,记者看到了谭女士吃出来的钉子,长约3厘米,上面还黏有一些糯米。 对此,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谭女士是在流动摊贩处购买的粽子,无法找到投诉方,也没有凭证,很难维权。该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购买商品最好到正规的商场购买,并保留凭证,以便维权。 (记者 王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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