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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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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药不该靠“猜和掰”
□ 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由于儿童专用药品少,有些家长只好通过各种换算,按照“小儿酌减”的原则,把成人药给孩子使用。这样做的后果却很严重,有资料显示,中国儿童药物不良反应率是成人的2倍,新生儿的不良反应率则达到4倍。有数据显示,我国专门生产儿童用药的企业有10余家,有儿童药品生产部门的企业30多家。在上市药企中,单一主营儿童用药的生产企业仅有1家。
     (6月13日《新京报》)

  数据显示,我国儿童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的20%以上,这数亿人口的背后蕴藏着巨大的消费市场——市面上凡涉及儿童需要的商品,从童鞋、童装、童车到各类儿童食品,几乎都有“儿童装”,且品类繁多、应有尽有;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去医院为孩子看病的时候,或者去药房为孩子买药的时候,家长们总能发现,专门针对儿童的药品完全可以用稀缺来形容。这种窘境,不知令多少父母为之焦虑、揪心——孩子的药,何时不再这么少?何时才能用得放心?
  现实中,一些药品的服用说明书上压根没有关于儿童剂量的规定,仅仅提供了“酌情酌量使用”等模糊提示。但问题是,“酌情酌量使用”到底依据什么“情”,服用多大“量”?家长为患儿服药的时候,苦于没有明确的参照标准,无奈只能根据个人理解约摸着来,这便有了儿童用药“剂量‘猜’,用法靠‘掰’”的说法。可是,药品毕竟不是食品,一旦剂量不对,极有可能引发不良药物反应,“我国儿童药物不良反应率是成人的2倍,新生儿的不良反应率则达到4倍”便是明证。
  退一步讲,就算“猜对了”剂量,但让孩子服用成人药物本就是一种冒险,所以,如何让儿童用上“儿童药”才是各方真正该用心做的。儿童用药困局存续日久,究其所因,还在这一品类的药品研发周期长、投入成本高、收入效益低,在投资上缺乏吸引力,药企自然动力不足。加上儿童用药相关政策的缺失,企业研发儿童专用药品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要让儿童药品“生产出来”“流通起来”“用得下来”,还得使用“胡萝卜加大棒”的综合政策:一方面,在研发和使用环节,要采取强制性措施。比如,相关部门应强制要求药厂在开发某些新药的同时,进行儿童用药研究;另一方面,通过政策刺激和引导,激发药企参与的积极性。近期,国家卫计委、工信部、食药监总局印发《第二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39个儿童药品上榜。而2016年6月1日首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公布后,32个上榜药品中已有22个儿童药品进入优先审评通道。考虑到严重滞后的儿童药品研发进程,这类措施应该更多些、力度更大些。
  此外,儿童用药除了“源头之水”不足外,临床用药习惯也是一道阻碍。由于儿童用药缺失,大部分医师对于处方的把握还停留在“成人用药酌情量减”上,而这个“量”则来自临床经验,这非但存在用药隐患,也降低了本就不多的儿童专用药的使用效率。为此,需要像“限抗令”那样,强制规范临床用药习惯,规定某些药品只能使用儿童装。否则,无论是企业进入儿童用药领域,还是拓展儿童用药市场,都会遭遇“逐客令”。
  考虑到我国儿童专用药市场的现实情况,在推进这些措施中遭遇的实际困难会比想象中更大。对此,应对症下药加大政策引导、保护力度,建立一条从研发、流通到使用的儿童用药政策链条,如此才能破解儿童用药困局,把最好的、最安全的药品带给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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