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 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13日在福建法院开展跨域立案试点,通过四级法院文件交换系统传输电子诉讼材料,实现了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法院的首例跨域立案。 这是最高法成立六个巡回法庭以来,首次实现远程跨域立案,将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化解矛盾纠纷。采取跨域立案后,第三巡回法庭对审核符合立案条件的,将当场立案;依法应不予立案的,委托收件法院转告当事人不予收件。对申请材料不完整的,也将及时委托收件法院要求当事人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