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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G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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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诺
7月13日,申先生去广西南宁市城市广场管理处民族广场办公室咨询事情,不料被里面的狗咬伤了腿。申先生去南宁市疾控中心之后,又去了自治区疾控中心处理,花了3000多元医药费。 (7月15日《南国早报》) 机关办公区是为群众办事的场所,本应敞开大门给群众提供各种方便,然而却养着三条虎视眈眈的狗,进“公门”先得过狗关,到这样的场所办事怎能不让人畏惧。 恶狗伤人事件虽说对伤者进行了赔偿,但这还远远不够。机关办公区养狗伤人,不仅触犯了相关条例,而且扰乱了办事秩序,人为造成群众办事难,尤其是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因而,对于相关人员应进行问责,通过此事举一反三,改进作风,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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