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时评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时评

第03版
速读潍坊·城事
 
标题导航
严禁擅自延长顶岗实习期
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站点网络
“按罩杯打折” 只亮红灯还不够
外卖配送规范下月实施
实体书店建设出台意见
老人“显摆” 子女可引导
市教育局严肃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举报方式:
2017年08月0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禁擅自延长顶岗实习期



省教育厅紧急通知,加强职校学生实习和校外教学点管理
  据山东省教育厅网站消息 日前,针对个别职业学校违规办学甚至出现恶性事故,有的地方还存在监管漏洞,损害了学生合法权益,影响了职业教育形象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联合办学、加强校外教学点管理,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校外教学点管理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工作,找出问题、逐项整改、消除隐患,坚决杜绝擅自设立教学点或联合办学、擅自延长学生顶岗实习时间、实习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不一致等现象。
  《通知》明确,各地、各职业院校要树立底线意识,严格落实实习组织过程中的“五不要”、实习管理过程中的“无协议不实习”、学生权利保障“六不得”、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三不得”等规定。树立质量意识,选择合格及高水平的实习单位,为学生提供合理的实习报酬,落实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等。建立健全学校、用人单位、实习生骨干、家长、社会为一体的实习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联动体系,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应急管理能力培训,落实应急事件处理奖惩措施,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果断处置各类实习突发事件。
  中职学校原则上不设校外教学点(班)。确有需要设立的,开展联合办学的学校均须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经学校双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办方学校所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报省教育厅核准备案。中职学校不得跨市设置教学点,在同一市域内确需设置教学点(班)的,要按照属地原则,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核准备案。联合办学招收的学生,在就读学校注册学籍,在联办学校备案。各中职学校在申请注册学生学籍时,对不在校本部学习的学生,要如实注明学生的学习地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各中职学校分校、校外教学点(班)学生学习和学籍管理加强监管,对达不到基本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要求的分校、教学点(班)坚决予以清理。
  《通知》要求,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要结合省教育厅要求的规范办学行为自查工作,按照各自职责,抓紧开展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中职学校教学点管理的全面清查工作,找出问题、逐项整改、消除隐患,并于2017年8月11日前将清查情况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全省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对违规办学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