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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枫
近日,在辽宁本溪某小区,一辆灰色轿车高高“栖身”于小区门卫室的房顶。据知情人透露,这是该小区一名女业主因停车费问题跟保安起了争执,随之将车停在了小区门口,物业便找来吊车把车吊上了屋顶。(8月23日《羊城晚报》) 不知道那辆堵门小车,其被“上天”示众后又吊下来的两笔费用,最后究竟是谁买的单?显然,经济上的得不偿失,应是确凿无疑——这大吊车来来去去的支出,肯定要远远高于当初引起纠纷的停车费用。更大的损失在于,这逞一时之勇的解气之举,事实上使得涉事物业形象“摔地”。打个比方说,以后人家要选择物业,怎么可能去首选这“脾气火爆”的公司? 个别业主的“霸道堵门”,本已是个人形象的“自毁长城”;但透过物业保安行事鲁莽的吊车“上天”,只会割裂理当呵护的融洽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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