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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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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到账 平台不该减配
□ 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去年年底,各大移动支付平台相继推出延迟到账服务,似乎为避免遭遇电信诈骗提供了一份“后悔药”。近日,有人向媒体反映称,自己虽然已经选择了延迟到账,但依然未能避免被骗。媒体记者体验发现,在一些支付平台,所谓延迟到账功能,并不能实现撤销交易,一旦被骗选择转账,钱款依然会进入对方账户,只是延迟一段时间而已。
       (本报今日A15版)

  说起支付平台推出“延迟到账”服务的政策依据,可以追溯到2016年9月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该《通告》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在电信诈骗猖獗的背景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祭出此举的用意,就是为了给客户一个“冷静期”“后悔期”,以尽可能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对于这项服务,消费者普遍认为,既然“到账”可以“延迟”,自然就意味着交易可以撤销。但事实呢?想多了。
  调查显示,一些支付平台推出的“延迟到账”服务,实际上属于“阉割版”“减配版”,仅仅是为了延迟而延迟,屏蔽掉了撤销功能。如此一来,即便发现被骗,也只能保证钱款延迟到账,而无法及时将钱款撤回,钱款仍然会在“到点”后进入骗子的账户。可以说,如此自废武功的“延迟到账”,像极了聋子的耳朵——摆设,其从一开始就失去了起码作用和初衷,对保护公众资金安全没有任何实质意义。
  非但如此,这种“延迟到账”还容易误导汇款者:出于对这项服务的信任,一些人就可能会对诈骗行为掉以轻心,想当然地认为既然开通了“延迟到账”功能,就算不慎遭遇了诈骗,骗子也无法拿到钱。出于这种考虑,一些人在遭遇诈骗后,难免会选择“找回成本”最低的等待,进而错失了进行报警求助等其他挽救措施的“黄金时间”,造成经济损失。
  面对公众质疑,部分移动支付平台回应称:已经进行的“延迟到账”,发起人确实无法再进行撤销交易的操作,但如果对方24小时内未确认收款,或对方将资金退回,转账资金将原路退回。可问题是,如果对方是自己的“好友”,那么就算不通过“延迟到账”,钱也可以有一万种渠道退回来。但如果对方是千方百计引人上套的骗子,还会傻傻地“24小时内未确认收款”,又岂会突发善心主动“将资金退回”?显然,这样的回应完全是顾左右而言他,闪烁其词,回避问题。
  笔者纳闷的是,谁都知道,如果没有“撤销交易”的功能,“延时到账”就无法发挥现实效用。既如此,支付平台为何就不设置这项关键功能呢?要说是“没意识到”,显然说不过去。要说是“技术难度”的原因,笔者更表示怀疑。说到底,这压根就不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态度不端问题和政策执行不力问题。
  在很大程度上,缺失撤销项的“延迟到账”就是人为造成的漏洞,而且绝非无心之失,纯粹属于有意为之。对这样的漏洞,亡羊补牢并不晚,但怕就怕明知有漏洞却不去堵,手里有补丁却不去打。这样的情况,现实中并不鲜见。但同时,试图靠置之不理、装聋作哑这一套蒙混过关,最后招来更为严厉整顿的例子,同样也不鲜见。
  对于无法撤销的“延迟到账”,到底要摆设到何时?公众拭目以待。相关职能部门能否表明态度,向公众道歉并及时补救?公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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