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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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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抓诉转案 调处两结合
安丘市场监管局打造消费维权与市场主体违法并处新模式



  本报讯 安丘市市场监管局在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工作过程中,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投诉举报案件实施调解与处罚双向职能并举,采取先调解后处罚的原则,既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又规范了市场主体违法行为。
  安丘市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每接到12315、12331、12365、12345等热线平台转办的消费者投诉案件,首先对投诉方与被投诉方展开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待掌握第一手材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事实依据对双方进行调解,达成一致协议后履行。其次对重大投诉案件实行对生产经营者约谈制度,帮助企业及时化解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纠纷。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达1387起,处结1385起,处结率达到9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69.2万元。据从市场监管部门获悉,投诉的商品及服务主要有:家电、农机、家用轿车、电动车、购车押金、保险、手机、服装、鞋类、食品、餐饮等。再次对所有投诉举报案件调解终止后再进行“过筛”审查,看是否属于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等,堵塞漏洞,做到违法经营不漏网。对违法生产经营者按执法程序立案调查,依法查处。我市一家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包装和利用网络宣传中使用绝对化用语,并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消费者投诉,经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调解处理完毕后,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据《广告法》等有关规定,对其作出15000元的处罚决定。据对该市场监管局信息数据统计,今年以来,共查办“诉转案”件数达128起,占到投诉总量的13.9%,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均作出相应的处罚。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了市场主体违法行为。
           (通讯员 范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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