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大观华夏·综合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时评

第03版
速读潍坊·关注
 
标题导航
男童骑小黄车死亡父母索赔八百多万
最高检对张育军立案侦查
“徐玉玉案”二审维持原判
丰城发电厂事故31人被处理
2017年09月1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丰城发电厂事故31人被处理



  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国务院严肃处理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1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近日,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冷却塔施工单位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未按要求制定拆模作业管理控制措施,对拆模工序管理失控。司法机关已对31名责任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
友情链接:潍坊妇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