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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 据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 日前,我省出台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提出力争“十三五”末将全省肺结核发病率控制到万分之三点二以下、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超过90%。 根据《山东省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我省将完善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科学合理的结核病防治服务网络,强化结核病患者的发现、报告、转诊、治疗、管理等工作;加强对重点人群的主动筛查,使报告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5%以上;规范患者治疗和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结核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90%以上;落实重点人群防控措施,学生体检结核病筛查比例明显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检查率达到90%以上,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做好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地区工作经验,探索符合我省省情、可供推广的结核病分级诊疗制度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建立省、市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与县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间的双向转诊机制。县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普通肺结核患者的诊治,对发现的耐药、复杂、急重症肺结核患者要及时转诊至上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省、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疑难重症患者病情稳定后,要将其转回户籍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减少患者就医频次及就医支出。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住院隔离治疗试点,逐步实现传染期内患者隔离治疗。 各级卫生计生、教育部门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召开例会和通报信息,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将结核病筛查列为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大学阶段学生入学健康体检必查项目,对学校中的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开展筛查,及早发现肺结核患者,加强治疗管理,防止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 我省将积极推行结核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服务内容,督促患者规范服药;加大对耐多药患者信息登记报告、诊断、治疗、随访复查等环节的检查力度,减少传播。我省还将增加抗结核药品供给,提高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减轻患者负担、避免患者因经济原因终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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