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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众侮辱国歌可判刑三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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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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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众侮辱国歌可判刑三年以下



  据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4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在公共场合侮辱国歌的行为被写入刑法,情节严重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十)在刑法第299条中增加一款,其中明确,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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