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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 教育部、人社部13日发布《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规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切实把师德评价放在首位”。 办法指出,高校每年3月31日前须将上一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情况报主管部门。高校职称评审过程有关材料档案应妥善留存至少10年,保证评审全程可追溯。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申报教师一旦被发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情况,将被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因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通过评审聘任的教师,撤销其评审聘任结果。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将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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