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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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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去年共查处43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给予268人党纪政纪处分



  本报讯 1月13日,记者获悉,2017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31起,处理558人,查处“为官不为”问题431起。
  2017年,市纪委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制定《关于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工作考核办法》,将其列为主体责任约谈、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必谈必述内容,每季度向县市区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通报“四风”问题查处和通报曝光情况,对连续发生问题、工作推进不力的3个县市区、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和32名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和问责。
  同时,制定《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工作方案》《关于强化纪律导向深入实施正风肃纪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建市县明察暗访“人才库”,成立31支明察暗访队伍,针对20类问题,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30轮,发现问题线索213条,查实问题70起。
  对“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优先查处、优先曝光,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31起,处理55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8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55批768起;查处“为官不为”问题431起,处理76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2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80批243起。       (记者 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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