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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买一套房子,不止是付出一大笔钱那么简单,还牵扯方方面面的问题。万一考虑得不够周全,那么花了大价钱买房加装修,最后住进来,心里却不舒服,可就有点不值了。 潍坊晚报·黄金楼市“楼市问吧”栏目,为读者准备了一个强大的晚报购房专家团,来倾听和解答读者的种种问题,让你买房的时候能够做到“心里有底”。本期,来自潍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柴明贤来回答网友的相关问题。 刘先生(潍城区)问: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如何划转? 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划转顺序:1.您和缴存公积金的配偶首先提出自动提取还贷申请,2、您公积金账户可使用资金大于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的,自动划转其公积金账户中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的金额;3、您公积金账户中可使用资金小于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从您配偶公积金账户中可使用资金自动划转;4、您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中可使用资金之和小于月应还贷款本息的,本月不执行自动划转业务,待您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可使用资金之和大于月应还贷款本息时,再执行自动划转。因您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可使用资金不足,当月不能执行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您应及时在合同约定的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中存入足够偿还本月应还贷款本息的资金,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李女士(奎文区)问:我在外地缴纳的公积金,在潍坊购房可以贷款吗? 答:若您拥有潍坊市户籍,可以向住房备案地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包括:您在异地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网签备案合同或购房协议及首付款增值税发票;购房首付款符合规定比例;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方式;您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或购房协议中约定的产权人;所购房若含有未成年人共有的不予公积金贷款;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您除按照《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您及配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缴存地及户籍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名下房产信息证明;若您及配偶实际收入与缴存基数不符,需提供缴存地银行出具的工资发放流水。
吴女士(奎文区)问:我有一套房子购买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手续。刚开始是每月用还款银行账户还款。最近我与丈夫商量,想提前还一部分贷款,贷款能提前还吗? 答:首先肯定的是您可以提前部分还款,您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还款账户到所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网点去办理,您可以自筹资金,也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可使用资金直接对冲提前偿还部分剩余贷款本金,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额不少于1万元。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后,贷款本金减少,贷款期限不变,已经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该工作人员提醒:提前还款业务都是每月15日(不含)之前申请办理,如果您申请公积金提前还款时有逾期贷款的,应首先还清逾期贷款后再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本报记者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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