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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物业服务信用评级系统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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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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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物业服务信用评级系统启用



  本报讯 记者从3月30日召开的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暨物业服务标准建设年动员会上了解到,我市将力争在一年内形成物业管理标准化运行框架,再通过一年左右的充实完善和推进落实,使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进入规范化、标准化运行轨道,物业服务水平取得明显提升,实现“潍坊物业、走在前列”的目标,为“四个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为深入推进全市物业服务业文明创建工作,我市将开展物业服务标准建设年活动。
  即日起,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级系统全面启用。据市物业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系统启用后,物业服务企业有一次“污点”,将会在信用档案中保存五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列入黑名单:企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等)因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过错原因,通过人民法院司法程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经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确认因物业服务企业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因物业服务企业过错引发重大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挪用、骗取、套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承担主要责任的生效判决裁决、被各级物业及其他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公开通报等拒不执行、整改的;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
  物业服务企业未注销前,基础信息长期公布;优良信息自发布之日起3年;负面信息自发布之日起5年;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的优良信息和负面信息发布到期后不再公开发布,转为企业信用档案长久保存。也就是说,物业企业在日常服务中,如果存在一次“污点”,作为负面信息被采集后就将跟随这个企业5年。
  (记者 王路欣 通讯员 刘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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