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新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
企业开办时间压减一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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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采取措施将企业开办时间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草案)》。 会议确定,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办理环节。一是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除特别规定外对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二是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申请人可自选公章制作单位。三是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不再单独核发社保登记证,压缩发票申领和参保登记时间。今年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多个工作日减至8.5个工作日,其他地方也要积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明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上述目标。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重大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表示,从投资创业的便利程度看,目前还面临一些制度性障碍。作为未来发展方向的服务业,作为最具市场活力的民营经济,还面临较多准入限制。我国在世界营商环境的总体排名还处于中等水平,与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进一步释放我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还有很大的改革红利释放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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