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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高某来到潍坊市昌潍公证处,向公证处申请对其持有的手机的微信朋友圈中的部分信息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今后用作证据的该手机微信朋友圈中存有的相关信息灭失。 公证处受理了该公证申请后,公证人员检查了手机的外观、版本、序列号,确认手机中使用的SIM卡是高某实名注册。公证员对高某手机中与朋友圈相关微信聊天记录进行了现场截图,并将所有手机微信截图保存在公证处的电脑中。公证人员将微信截图的全过程进行了录像,并刻录成光盘保存。最后,公证处为高某出具了保全证据公证书。 随着电子科技的发展以及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微信证据保全公证得到了人们的重视。公证机构通过对当事人微信来往的记录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将微信记录这种易丢失的电子证据第一时间进行保全,可以为当事人后续的纠纷诉讼提供强有力的证据。 记者 宋树云 通讯员 邵珠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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