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新银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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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 原来可以这么轻松愉快
医疗养老可“跨界”
2018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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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养老可“跨界”



  长期以来,“养老的不看病,看病的不养老”是很多老年人在选择机构养老时的最大顾虑。日前,山东省卫计、民政、编办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扫除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政策障碍,标志着山东医疗机构设置养老机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在体制机制层面实现了无障碍的“双向通车”,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医养结合的积极性将得到有效释放。
  医疗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实际情况却是试水者严重不足。“另设法人”是公立医院在申请设立养老机构时的一大难题。据了解,公立医院设立养老机构需将养老机构注册为非盈利性组织,而按照现行对非盈利性组织的管理办法,公立医院已登记注册的法人为医疗机构法人,不能再成为养老机构法人,公立医院必须重新注册法人。对此,《通知》要求,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降低了申请设立难度。
  以往申请设立养老机构时,医疗机构虽具备相应的消防资质,但仍须按照养老机构的消防标准进行重新改造,耗费大量的人财物力。《通知》要求,利用现有医疗资源申请设立养老机构涉及住建、消防、环评、卫生防疫等有关前置条件的,可依据医疗机构已具备的相应资质,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
  此外,《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取得养老机构许可后,可在其业务范围内增加养老服务、培训等职能,这将有利于医疗机构发挥其人才优势,对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机构的后续发展预留充足的发展空间。
      记者 赵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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