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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 近日,记者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了柴胡注射液说明书并发布公告。公告显示,修订要求禁忌项应当包括“儿童禁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称,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柴胡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进行修订。 根据《柴胡注射液说明书修订要求》,禁忌项应当包括:1.对本品或含有柴胡制剂及成分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2.儿童禁用。 公告称,柴胡注射液生产企业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柴胡注射液说明书修订要求,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8年7月31日前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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