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法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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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收绷紧防火弦
麦收防火“十注意”
烟头是麦地火灾最大“元凶”
2017年度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五)
2018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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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收防火“十注意”



  1、不在麦田或打麦场里吸烟,烟蒂要用脚彻底踩灭,严禁焚烧麦茬。
  2、打麦场最好在位于公路沿线的地块里设置,方便消防车辆救援。
  3、打麦场不能设置在一起,相邻的打麦场之间要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防止“火烧连营”。
  4、打麦场不可兼作囤积场所,一定要做到随收随打、粮食随运走麦秸随处理,切忌麦穗麦秸堆混放、场地中间晾晒粮食,这对于邻近的打麦场之间尤其重要。
  5、农机部门要加强作业机械的监管工作,进入麦场的作业机械全部佩戴防火帽,设置灭火器。
  6、电力部门要加强机井线路的维护,防止电线打火引发火灾,发生故障的线路要及时停止供电。
  7、打麦场上应因地制宜配备必要的水缸、水桶、铁锨、扫把等灭火器材,充分利用喷灌机械在麦收期间的防火作。
  8、麦场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在扑救的同时,开辟和其他麦场及可燃物之间的隔离带,并对邻近的可燃物进行喷淋,防止飞火酿成大灾,并及时拨打119火灾报警电话。
  9、各乡镇区要做好辖区的防火工作,加强宣传,上坟烧纸人员要将火彻底熄灭后再离开。
  10、对烧荒、点麦茬、烧纸等引发火灾的按照《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处以拘留十五日或处以五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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