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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人者当先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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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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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人者当先律己
□杨若



  6月8日,因在校期间管教了上课耍手机、在校谈恋爱的违纪学生,四川资阳市乐至中学一名班主任在高考结束当晚,接到同是教师的学生家长邀约后,被学生家长带来的人暴打,致使他全身多处皮外伤和头痛头晕。据乐至县公安局及相关部门证实,其中一名打人者系该县住建局党委委员、房屋征收局副局长。 (6月10日 澎湃新闻)
  班主任遭受社会暴力已不是个例孤例,而被“同是教师的学生家长”带来的人殴打却是独份!这对“护犊子”教师夫妇需要反思。
  该同学的父母目前都是教师,其父亲曾是某乡镇中学副校长。这对家长觉得班主任屡次教育处理都是欺负自己孩子,要替孩子出气,所以就上演了如上一幕。
  班主任的管教是“欺负”吗?班主任和该同学及其家长前世无怨今世无仇,干嘛要欺负他呢?是不是孩子太调皮了,接受处理的次数多了,家长造成如此幻觉。“该同学在高一时就被学校留校察看,但后来仍多次违纪,每次都是叫他喊家长来。”由此可以看出,该同学就是屡屡犯错的“问题学生”。班主任的管教,也是为了孩子好,家长不仅不感激,反而竟迁怒于班主任!
  这对“教师”家长需要反思。都是教育工作者,按说都应知晓基本的教育规律,更加注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今把孩子养成这般状况,显然有不可忽视的家庭教育因素,其中也有这对“教师”家长溺爱、放纵的“功劳”。“养不教,父之过”,生养孩子却不严加管教,这是父亲(当然也包括母亲)的失职、过错。身为具有老师背景的这对家长,连一般普通家长都不如,如此素养、这般水平,育儿也太不“职业”,太不“专业”了——没有把自己的孩子教育好(起码在现阶段)。这对“教师”家长的如上作为,亵渎了教师职业的崇高与神圣!
  原本,孩子已经出现了某种状况,家长就该积极配合学校教育,配合班主任管教。这对家长倒好,竟“带人”暴打班主任!
  俗语云:“不怪杀人的,就怪递刀的。”“递刀”者的责任远比直接上手“杀人”者的责任更大。班主任的打,不能白挨!目前,两名打人者分别受到了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1000元的惩处,咎由自取。那“带”他们来的这对家长,能够洗得“一干二净”?就没有一点责任?希望相关方面能够进一步调查,拿出包括这对家长在内的所有涉事人员的相应处理意见,尽快给舆论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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