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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买一套房子,不止是付出一大笔钱那么简单,还牵扯方方面面的问题。万一考虑得不够周全,那么花了大价钱买房加装修,最后住进来,心里却不舒服,可就有点不值了。 潍坊晚报·楼市“楼市问吧”栏目,为读者准备了一个强大的晚报购房专家团,来倾听和解答读者的种种问题,让你买房的时候能够做到“心里有底”。 王先生(高新区)问:我有一套老房子想出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答:第一,房子的产权在自己手里才可以买卖,否则属于严重违约。第二,一些相关问题要写在合同里,如征信、贷款按揭、首付等,耽搁要追究违约责任。第三,提前了解清楚买家的实力,与中介也要签署相关的合同。第四,要耐心等待,过户的时间会比较长,特别是审批贷款以后,办理过户手续时,要亲自去确认贷款审批的结果等。 刘女士(奎文区)问:我想咨询一下通过中介售卖二手房,如何选择代理? 答:通过中介卖房有两种方式:独家代理和一般方式。如果选择独家代理,就不能将房源委托给另外一家中介。如果选择一般方式,可以将一套房源同时委托给多家中介代理。目前,一些大的中介公司倾向于同客户签署独家代理合同,小型的中介则比较倾向于同客户签订一般的合同。两种方式各有利弊:独家代理合同更能保证交易的安全性;一般合同则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客源,促成交易快速成交。 另外,在代理时间的选择上,时间宜短不宜长,为了防止签订独家代理合同后,房子迟迟不能脱手,售房者记得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一个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内未能达成交易的可以自动解除合同。代理时长一般以一个月为宜。 同时,不签“到手价”,一些售房者为了省去合同上麻烦的款项细则,要求只与公司签一个“到手价”,即直接到手的钱有多少签多少。大家要知道,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除了房屋本身的房款外,还涉及到契税、交易手续费、中介费等多笔费用。如果只签一个“到手价”,必然给中介留下很大的操作空间。如果遇上黑心中介,这等于是给他们提供了“暗箱操作”的条件,最后吃亏的还是交易双方。因此,签约过程中,一定要把各款项弄清楚,不要只签一个“到手价”。在达成协议后,业主、买家和中介最好签订三方协议,也就是居间合同,可防止不良中介公司人员从中压价。 记者 陈静静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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