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财之道·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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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逢雨必漏”开发商应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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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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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逢雨必漏”开发商应负责任



  进入雨季,一场场大雨在解暑的同时,也让不少小区遭了难。
  在奎文区北宫东街与鸢飞路口一大型楼盘购买房子的孙女士表示,小区新交房的多栋楼主体混凝土剪力墙的穿墙对拉螺栓孔没按规定封堵、做防水。暴雨之下,导致多户业主家内墙被雨水渗透。记者从孙女士发来的照片看到,小区外墙已经出现了斑驳水迹,房屋内更是惨不忍睹。难道一到雨季,就要面临这种尴尬?
  记者了解到,所谓穿墙对拉螺栓,是在建筑施工模板搭建时的一种材料,此款材料因为没有加焊接止水片不具备止水、防水的功能,只有加固模板、控制模板宽度的作用,还可以抵抗混凝土的侧压力。该开发商表示,近期空气湿度大,室内外温差较大且长期封闭,空气流通不畅,造成孔内形成冷凝水,同时穿墙螺栓孔洞采用聚氨酯发泡封堵,因墙面潮湿造成油性成分凸显于表面,形成类似水渍形状油点。对于开发商逐一入户排查的解决方案,孙女士只能接受。
  在奎文区胜利东街与鸢飞路交叉口附近一大型商务楼办公的刘女士表示,作为潍坊的一个高档写字楼,最近因为下雨也是无比尴尬。“上一场大雨来临,我们写字楼的地下车库竟然发大水了,有的车还让水给冲跑了,真得太匪夷所思了。”刘女士说,如今,她不敢再把车停到地下车库,宁愿在地上花钱停车。
  同样,在四平路与卧龙东街交叉口的一个大型小区,也因为下雨现出了原形。在该小区购买房子的李先生表示,他的房子刚交房不久,买的是顶楼。前段时间每下一场雨,他的房子都会出现漏水现象,可谓是“逢雨必漏”。让李先生无奈的是,出现这种情况,开发商并没有积极的态度处理,业主向物业反映问题,物业却让其找工程方,工程方则让其找物业。物业与工程方之间,相互踢皮球,苦了这些业主们。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对房屋保修期限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但无论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对房屋保修期限是否有约定,房屋保修期限均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的最低保修期限。《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的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下室、管道渗漏质保1年。即业主实际享有的保修期限以开发商和业主约定的为准,但是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规定的期限。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华表示,针对房子漏雨现象,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或者开发商委托的物管公司承担责任,负责修缮并赔偿损失。对于新交房屋,肯定在保修期内,但是如果破裂水管已经不在保修期内,则需要看该破裂水管是公共区域还是专有区域。如果自然老化是属于共同区域,则可申请动用专项维修基金进行修缮。
      记者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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