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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雨季漫长,这也考验了不少房屋的质量。近日,不少市民向本报询问,家中房屋漏水,多次向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反映后漏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让他们苦不堪言。到底这个问题应该找谁处理呢?
1.我是临朐县城关街道三友鼎盛园小区11号楼的业主,小区2017年交房,近期雨天家中漏雨,墙面已经泡坏,现小区很多业主家中都出现此问题,向物业反映不予处理。 2.我是寿光市洛城街道中南世纪星城小区C27号楼的业主,2013年年底交房,前期每次下雨时负一层出现渗水情况,2018年8月14日的大雨导致家中负一层全部被浸泡且墙体冒水,向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反映,一直无人处理。 3.我是北宫东街与虞河路交叉口君尚花园小区2号楼的业主,2011年交房,自交房以来,每到下雨天墙面渗水严重,多次向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反映均不处理。 律师答复:首先要看看是否是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房屋是否存在质量缺陷。如果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不符合质量标准,即使过了保修期,也应免费维修,建议业主到建设部门鉴定。同时,漏雨部分如果属于公共部位,物业应启用维修基金尽快修理。物业有义务帮助业主解决房子维修问题,更应该协助业主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 记者 陈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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