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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30日上午,临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对兴隆东路占道经营的樱桃摊点依法取缔时,驾车经过的王某某用手机录制视频,在现场无事生非,多次辱骂、恐吓执法人员,行为十分嚣张,严重干扰、阻挠了执法人员正常执法。 随后,王某某将录制的视频发到微信群内,恶意传播、造谣生事,误导不明真相的群众,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接警后,临朐县公安局依法传唤王某某。经询问,王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5月1日,王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3日,并被罚款1000元。 临朐公安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本案中王某某恶意生事,干扰正常执法行为,利用网络随意辱骂、造谣诋毁执法人员,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记者 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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