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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月14日,记者从潍坊市财政局获悉,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提高收入质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受通报表扬,并获2000万元中央资金奖励。这次共8市、18县财政管理工作受到表彰,我省潍坊市和青岛市黄岛区、荣成市、蒙阴县入选。 近年来,围绕高质量发展,全市财政系统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取得较好成效。主要财税指标考核保持全省前列。2018年,全市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达到80.4%,比全省高4.9个百分点;主体税种增长28.4%,增幅全省第一。财政专项资金改革走在全国前列。2012年以来,在全国率先实施财政专项资金改革,整合产业类专项资金设立政府引导基金;2018年,又整合组建预期总规模600亿元的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创新“基金跟着项目走,政府跟着市场走”运作模式,累计设立专项基金25支,实现投放60.4亿元。我市专项资金改革经验先后两次在全省作典型发言,入选全省改革典型案例。 (记者 窦圆娜 通讯员 杨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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