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国家卫健委等五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或全科诊所等创新性改革措施。 依照《意见》,2019年-2020年,将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0个城市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工作,根据试点经验完善诊所建设与管理政策,并在全国推广。 《意见》还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 《意见》中明确,诊所要建立信息系统记录诊疗信息,并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标准要求,将诊疗信息上传至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