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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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车挡视线闯红灯 不免罚
夏天防范高速爆胎
2019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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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车挡视线闯红灯 不免罚



【案例】
  1月13日,苏某驾驶一辆小型机动车,行驶至奎文区福寿东街与新华路路口处时,因其车辆前方有公交车阻挡视线而造成闯红灯违法,被电子监控抓拍。于是,苏某请求撤销交警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交警部门提交了答辩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认为电子监控图片能够作为认定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证据,苏某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苏某作出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正确,认为应依法予以维持。经多方调查,市法制办作出维持行政处罚的复议决定。

【提醒】
  据奎文交警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刘阳介绍,根据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因此,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红灯停绿灯行,跟在大型车辆后面没看见红灯不能作为不被处罚的理由。
  刘阳提醒,驾驶机动车闯红灯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元并记6分的处罚。有的市民跟着大车误闯,希望通过行政复议来撤销处罚。不过,复议需要确凿的证据,“看不清”、“视线被挡”都是申请复议的理由,但交警判断的依据还是被确认抓拍的照片。被电警抓拍的交通违法处罚,在申请复议时不仅需要有确凿的证据支持,还必须经过逐级的审核,记分记录才能被撤销。交警在实际处罚中,位于路口的视频监控设备一般会抓拍3张图片为证,第一张是车辆位于停止线内的,第二张是恰好通过停止线的,而最后一张是过了停止线驶入路口的,也就是说,如果“电子警察”抓拍了车辆一个闯红灯违法行为的全过程,就会被认定为有闯红灯的行为并录入违法系统,这与前车是否为公交车、大货车等大车无关。
  适度控制车速、及时停车,才是避免闯红灯的关键。目前,市区车行绿灯的亮灯时间一般都有倒计时提示,车主可以根据开车经验,判断车与路口的距离、判断前方同在等车的车辆数量,预估自己是否可以一次通行成功,否则需等待下一个绿灯;如果跟在公交车、货车以及SUV后,视线容易被遮挡的情况下,车主需要集中注意力,与该车保持适当距离,同时建议放慢行车速度;如果前方车辆有起步缓慢的情况,或者是反应较慢的情况,车主需要放慢车速、提高警惕、随时注意前方车行动态;如果视线被前方大型车辆阻挡,又预估不出前方车辆数量,可以借助观察旁边同向人行道指示灯的变化;如果跟在SUV、商务车后,在不越线、车道较宽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错位停靠,拓宽视野。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要严格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同时行驶时应当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确保能够清楚观察前方道路及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警察指挥以及安全刹车距离为标准,避免出现违法行为或追尾交通事故。开车上路在无法分辨路口红绿灯状况时,正确的做法是停车等待或减速观察,宁可在这个信号周期过不去,也要等视线清楚后再通过。分不清红绿灯还继续行驶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受罚并不冤。
       本报记者 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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