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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日前,昌乐县公安局迅速开展城区乱涂、乱画、散发、张贴“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民警经多方调查,锁定了部分违法嫌疑人,甚至利用小广告上的联系电话锁定其信息。截至目前,已处罚乱涂、乱画、散发、张贴“小广告”的违法人员9人,先后清理小广告670余处,收缴小广告1.2万余份。违法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的处罚。 ◆提醒 昌乐民警提醒,在建筑物、构筑物、居民住宅楼道、树木、电线杆及地面上乱贴乱画的“小广告”,不论内容是否违法,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即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以及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根据法律规定可予以罚款或行政拘留,重则追究刑事责任。在公共道路或场所散发“小广告”,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或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应受到法律惩罚。另外,未经审核批准而张贴散发的小广告更是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市民请勿违规散发张贴小广告。 记者 宋树云 通讯员 姜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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