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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 记者17日从中国银保监会获悉,银保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扶贫小额信贷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象应包含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借款人年龄上限可放宽到65周岁。通知强调了扶贫小额信贷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不能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继续禁止将新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政府融资平台或其他组织使用。对已发放的、未直接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扶贫小额信贷,要加强监管,建立台账,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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