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法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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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先报警还是先救人
雨夜行车不减速酿成事故致人亡
两种情形可被终生禁驾
昌邑交警曝光高风险运输企业
昌乐交警曝光终生禁驾人员
昌乐交警曝光高风险运输企业
2019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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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交警曝光终生禁驾人员



  【案例】 2018年5月23日晚9时02分,李某驾驶一辆半挂货车,沿大沂路由西向东行驶至89KM+800M路口处,经慢弯路段向北行驶时,路遇秦某驾驶的车辆,在避让过程中跨越中心黄线,与秦某醉酒后驾驶的雪铁龙轿车相撞。事故造成秦某车内三名同乘人员死亡。
  昌乐交警部门调查得知,李某今年34岁,昌乐县乔官镇人,持有A2驾驶证。在行驶过程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李某于今年6月份依法被终生禁驾。
  【提醒】 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表示,终生禁驾是一项非常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员终生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实现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公安机关会把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人员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如果被处以终生禁驾的处罚后仍开车上路,一旦被查处,将按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可一逃了之,如果逃逸处罚将加重,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迅速报警,积极协助抢救伤者,配合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广大市民出行安全。昌乐交警部门将继续向社会公开曝光“终生禁驾”人员名单,震慑心存侥幸的交通违法者。同时提醒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酒驾、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 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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