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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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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要求,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社会性流动基础。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创造流动机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流动均衡,推进创新创业创造激发流动动力。
  要畅通有序流动渠道,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以用人制度改革促进单位流动,以档案服务改革畅通职业转换。
  要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拓展社会性流动空间,拓展基层人员发展空间,加大对基层一线人员奖励激励力度,拓宽技术技能人才上升通道。要健全兜底保障机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推进精准扶贫促进贫困群体向上流动,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保障起点公平,推进公平就业保障困难人员发展机会,强化社会救助提高困难群众流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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