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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要求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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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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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要求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本报讯 近日,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力做好当前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市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
  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门进行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重点县(市)要安排领导值守;森林防灭火重点镇(街、园区),包镇、包村干部要深入一线指导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要严格火源管控,杜绝野外用火行为。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网格化巡查和林农交错区定点看护制度;对留守老人、儿童、智障等重点人群和林内施工、入林旅游人员要进行严格监管和宣传教育;对风景区游人吸烟等行为要坚决制止;对市、县边界要严密监视,严防外火入境;对清明节期间上坟烧纸、燃放爆竹及焚烧地堰杂草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依法查处,在全市形成森林防灭火的高压态势。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森林防灭火意识。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专题做好清明节防灭火宣传,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活动。要在报刊、网络、电视刊播森林防灭火公益广告,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群等方式发送气象预警、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等。通过现身说法、警示案例等方式教育群众,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灭火意识。
  通知强调,要加强督查检查,强化隐患整治。要全面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建立整改责任制,强化整改措施,确保落实到位,限期消除。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双向责任追究制。要加强值班备勤,严格火情报送。要强化应急处置,降低火灾损失。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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