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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9日下午2时10分许,昌乐县的刘某驾驶一辆轿车沿大沂路由北向南行驶,当其至鄌郚镇鄌郚派出所南侧路段时,与由北向南行驶至该路段王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追尾。刘某驾驶轿车逃逸。事故导致王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2019年7月16日,刘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终生禁驾。 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表示,终生禁驾是一项非常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员终生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实现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公安机关会把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人员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如果被处以终生禁驾的处罚后仍开车上路,一旦被查处,将按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记者 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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