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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 打算“闯关”上高速 |
陆某二次酒驾被查获,面临严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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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男子陆某一个多月前曾因酒后驾车被处罚,因家中有事,他心存侥幸酒后再摸方向盘。在通过青银高速临淄东收费站时,陆某意识模糊之下,打算跟车“闯关”,发现前方有交警急忙倒车。省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青州大队民警发现异常后,上前检查发现陆某属于二次酒驾。目前,陆某面临行政拘留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也将被吊销。 饮酒后驾车上路,打算“闯关”上高速 沂水男子陆某今年31岁,是淄博某公司的一名电焊工。8月27日下午,陆某下班后与三名同事到饭店饮酒,期间他喝了一杯白酒、两瓶啤酒。晚9时,陆某喝得迷迷糊糊、踉踉跄跄回到公司宿舍睡觉。当晚10时许,陆某突然接到妻子的电话,被告知其母亲突发高血压,身体不舒服。 陆某念母心切决定返回沂水,心存侥幸酒后开车上路。当晚11时许,陆某驾驶着一辆红色轿车,行驶至青银高速临淄东收费站。此时,陆某前方有一辆大货车,他跟着大车一路前行,酒后判断能力降低,意识模糊,竟忘记此处必须取卡才能放行。 陆某在进入收费站匝道后没有停车取卡,反而猛踩油门,跟着前方已领取通行卡的车辆强行进入。当陆某即将冲过护栏时,见前方不远处有一辆警车停靠,吓出一身冷汗。担心自己“闯关”的情况被发现,陆某赶紧向后倒车。 二次酒驾被查,面临拘留罚款等处罚 在此处巡逻的省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青州大队民警发现异常后,立即上前检查,发现驾驶室内弥漫着浓烈酒气,驾驶员面色通红。民警要求出示驾驶证等证件时,陆某称没带,且记不清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民警查询发现,陆某在7月15日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寿光交警处罚过。随后,民警将陆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陆某身体内酒精含量达到7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后驾驶被查处后,多数驾驶员会重视。”民警说,像陆某这样,相隔一个月再次被查的情况实属罕见。根据相关规定,陆某面临罚款1000元,并处以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驾驶证将被吊销。 文/图 本报记者宋树云 通讯员 范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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