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举办2020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2020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初赛分别由各市、各高职院校自行组织;决赛拟于10月至12月举行。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落实《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有关要求,做好教育部在我省举办的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全面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我省决定举办2020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大赛设中职组和高职组。参赛选手须为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专科)类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可参加中职组比赛,四至五年级学生可参加高职组比赛。技师学院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技工学校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高职院校举办的中职教育,若无独立建制不得参加中职组比赛。中职组参赛选手年龄不超过21周岁,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不超过2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20年11月1日为准。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参加比赛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资格审查,分别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相同项目参赛队不超过1支;个人赛同一学校相同项目参赛人数不超过2人。参加团体比赛的队伍和参加个人赛的选手均可指定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不限于指导一名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团体赛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个人赛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 比赛项目中,中职组设财经商贸、加工制造、交通运输、旅游服务、石油化工、土木水利、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医药卫生、农林牧渔10个专业类、42个比赛项目。 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分别由各市、各高职院校自行组织;决赛拟于10月至12月举行,在省大赛组委会、执委会领导下,由各赛项执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各赛项学生组比赛按实际参赛人(队)数的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分设一、二、三等奖。根据《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励办法》,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院校和选手给予奖励。大赛对获得各赛项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本报综合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