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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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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8个月全市4443户小微企业首次获贷



  本报讯(潍报全媒体记者 韩镇) 10月16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体系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今年前8个月,全市有4443户小微企业首次获得贷款,发放贷款64.8亿元。截至9月末,辖区银行机构发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182.5亿元,占全部小微企业贷款的7.8%。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采取免收担保费、取消反担保实现“见贷即保”、推行优惠贷款利率、提供低成本应急转贷等手段,预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3个百分点以上。首次将个体工商户纳入扶持范围,走在全省前列。
  提升四项融资服务。年内免收小微企业担保费,市县两级政府性担保机构暂免收取担保再担保费,降低融资成本1.5个百分点;财政通过调整考核办法,提供降费奖补予以解决;控制合作银行贷款利率,凡是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开展分险业务,要求银行贷款利率控制在LPR+100个基点以下,目前为不高于4.85%;全面提速担保审批流程,对通过银行贷前调查的,担保机构不再尽职调查,对银行已审批通过的贷款,担保机构原则上2个工作日完成担保手续,不再要求提供反担保措施;提供“投贷联动”应急转贷,将潍坊市汇融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纳入省级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体系,对于市场前景好、技术先进、面临暂时还贷困难的小微企业,采取政府性融资担保和股权质押等增信方式,给予应急转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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