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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不成打伤人 被判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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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砼车未喷涂放大号反光贴还缠绕着胶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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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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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不成打伤人 被判抢劫罪



  本报讯(潍报全媒体记者 宋树云)青州男子孙某在青州市谭坊镇大集上盗窃他人财物时被摊主王某发现,孙某将赃款扔掉并迅速逃跑,热心肠的王某赶紧追赶。期间,孙某与王某发生厮打,将王某额头打伤。日前,青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孙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52岁的孙某是青州人,曾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却不知悔改。因曾在农村大集盗窃,觉得来钱比较快,孙某选择再次作案。2018年9月7日上午,孙某前往谭坊镇的一个集市,凑到人多的区域,观察警惕性较弱、钱包放在自行车筐里的村民下手。
  9时30分许,孙某见一名身穿蓝色上衣的女子蹲在路边买菜,身边停着一辆自行车,车筐内有一个长约20厘米的黑色钱包,且拉链已经拉开,能看到里面有一沓百元大钞,顿生贪念。见这名女子专心致志讨价还价,孙某挤到这个摊位前,从车筐的钱包里掏出几张百元大钞,装进了自己的裤兜内,打算旁若无人地离开。
  这一行为被摊主王某发现,王某盯着他,作势要喊出声告知受害人。孙某吓出一身冷汗,又不愿放弃这笔横财,便抽出一张百元大钞,朝着王某摆了摆手,暗示只要不出声,就可以分享赃款。面对这一情况,热心肠的王某毫不犹豫,立即喊了一句“快放下”,然后上前制止。孙某将赃款丢到旁边一辆电动车的车筐里,夺路而逃。
  孙某本以为到此为止,没想到王某正义感十足,追着跑了五六十米,将他擒住。孙某被对方紧紧抓住左手腕,浑身使不上力气,想反抗,却没有对方力气大,一个闪身就被摔倒在地。别看孙某理着光头,看上去一副彪悍的模样,其实有些外强中干,本想起身逃脱,却被王某用膝盖跪在其胸口位置牢牢控制住。
  不愿坐以待毙,孙某趁王某不备,一拳把对方额头打破,并顺势一扯,将王某右手手筋拉伤。被偷袭后,王某不由松了手,孙某正打算逃跑时,失主跟了过来,将其拦住责骂。孙某见状不妙,以买水为由搪塞一番,打算趁机逃跑,没想到再次被王某抓住摔倒在地。孙某见村民围了上来,只好向其求饶,又见围观人群太多,自知无法脱身,只能束手就擒。几分钟后,青州市公安局谭坊派出所民警赶到,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
  日前,青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盗窃失手并被追上后,与王某发生厮打,并用拳头击打王某额头,致其额部软组织挫伤,经青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属于轻微伤。被告人孙某在实施盗窃被发现后,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并造成他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刑罚。法院判决被告人孙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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