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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报全媒体记者 宋树云)商砼车驾驶员王某为了清洁车辆方便,将车尾部的反光贴缠绕胶带,而且为了省事,放大号也未喷涂,最终被查获。 12月11日上午,潍城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在潍昌路与西外环路交叉口定点执勤,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9时许,一辆白色商砼车沿西外环路由南向北行驶到执勤点附近时,民警注意到该车车身沾染了不少水泥,且放大号明显未喷涂,立即上前示意该车停靠在路边安全区域。 该车驾驶员下车后,自称姓王,为一家物流公司运送建材,当天从潍城前往奎文某工地。据王某介绍,由于商砼车整日运送建材,因此车身上沾染了不少水泥,他后期用草酸清洗时,不慎将放大号一同清洗掉了。面对王某的托词,民警向其介绍了未喷涂放大号的危害性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根据规定,王某将被罚款100元,驾驶证不记分。 随后,民警对该车进一步检查,发现商砼车上的反光贴缠绕了一层又一层的胶带。王某表示,他认为平时清理太麻烦,这才投机取巧,用胶带充当一层防护,平时直接用水清洗即可。民警表示,驾驶员在夜间行驶时,通过灯光照射,车尾部的反光贴就像照明的路灯,可以使过往车辆驾驶员一目了然地观察到路况,而且从视觉上起到警示作用,增加了道路通行安全系数。王某的行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根据法规,由于其车辆安全设施不全,还将面临罚款200元、驾驶证不记分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商砼车驾驶员,保持车辆清洁,安全规范上路是最基本的要求。切勿心存侥幸,驾驶隐患车辆上路,危害公共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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