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综合消息 3月29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山东省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建立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下同)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 《方案》要求,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新建城镇民用建筑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应当明确装配式建筑比例、装配率、评价等级等要求。鼓励创新设计、施工技术与装备,实行全装修交付,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产生。鼓励采用高强、高性能、高耐久性和可循环材料以及先进适用技术体系等开展工程设计。 推行绿色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单位应组织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职责分工,提出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施工单位应实时统计并监控建筑垃圾产生量,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建筑垃圾排放量。鼓励采用现场泥沙分离、泥浆脱水预处理等工艺,减少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排放。 施工单位应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对建筑垃圾划分类别,实行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和利用。鼓励利用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对建筑垃圾收集、存放、利用、外运等过程进行实时监管,并建立电子台账。禁止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混入建筑垃圾,对含有危险废物纳入环境监管的建筑垃圾,应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