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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规定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包括基本军事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两部分,教学时间7至14天,总计不得少于7天共56课时。其中,基本军事知识共24课时,必训12课时、选训12课时;基本军事技能共88课时,必训44课时、选训44课时。 《教学大纲》规定,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内容含必训内容和选训内容。学校要严格落实《教学大纲》,不得减少教学内容和规定课时。鼓励学校积极开设有关军事知识、军事技能训练教学方面的校本课程,拓宽军事训练教学内容。 要求学生军事训练教学纳入国家督导和考核评价体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细化考核评估方案,3年为1个周期进行验收评估,充分发挥教育考核评估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教学大纲》将于8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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