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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春晖 今年5月,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进行日常飞行巡查时,发现某公司存在废水异常排放。而根据执法人员掌握的情况,该公司不应有废水排放。 执法人员随即进入厂区内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有蒸氨废液产生。蒸氨废液排至渣场,其上清液集中到废清液池,部分作为液体氯化钙产品外售,部分排入盐田晾晒,部分外排。经进一步调查,该公司未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决定中提出的蒸氨废液上清液全部由氯化钙厂综合利用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亦未组织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审批中提出的蒸氨废液上清液经复晒后作为液体氯化钙产品外售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和《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该单位限期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罚款80万元。 当前,部分工业聚集区和企业占地面积广,监管难度大,为解决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创新执法方式,不定期利用无人机进行飞行巡查,观察各企业厂区生产状况,尤其是涉及废水排放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实现了执法监管的非现场化,开拓了执法人员视野,进一步压实了企业负责人的环保责任。 为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实现精准、高效执法,减少现场检查频次,今年以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采取遥感监测、走航监测、用电监控、红外摄像机、无人机、自动监测等手段,大力开展非现场执法,执法科技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实现了对排污单位的差异化监管、远程监管、全流程监管,倒逼企业切实抗牢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打消违法排污侥幸心理,提高治污水平,为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有效保障。 我市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每周对全市范围内臭氧前体物VOCs和NOx高值区进行精准筛选识别,特别是多次出现高值的区域,找出执法监管重点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排查,提升执法监管针对性,提高排查效率。 通过走航监测,锁定违法排污企业。按照“走航监测-锁定目标-跟踪监测-督办查处-整改复查”的闭环执法模式,对化工园区、工业聚集区等进行大范围、大纵深、24小时走航监测,对问题突出的重点企业进行不定时重点走航监测。今年以来,共发现问题企业248家,对发现的问题企业,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0余件,罚款1300余万元。 利用红外监测,精准锁定超标排污口。为打击企业趁夜色违规偷排大气污染问题,充分利用红外摄像机的热成像功能,对远处和高处的污染物排放口进行定向识别,帮助执法人员在黑暗中快速找准目标,提高执法效率。 通过用电监管,精确锁定违法证据。充分利用3682余家企业用电监控系统,对企业生产设施和治污设施进行同步用电量监测,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进行实时在线报警,精准锁定违法行为,实现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全时段靶向监管。 发展自动监测,实现污染物排放全时监管。自动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时监管的重要手段,可以全面监管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总量,实现数据留痕,为企业污染物排放戴上“紧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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