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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六批)涉及潍坊市的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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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邵光耀 9月1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信访件涉及我市6件(中央重点关注件1件,无省重点关注件),其中来电2件,来信4件。本批信访件涉及峡山区2件、寿光市1件、昌邑市1件、昌乐县1件、高新区1件;涉及环境问题6个,其中土壤污染问题3个、水污染问题2个、大气污染问题1个。 当日,上述信访举报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按照山东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7日内反馈到联络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9月1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省转办信访件涉及我市22件(中央重点关注件1件,省重点关注件3件)。转办的信访件中,涉及高密市4件、青州市3件、诸城市3件、寿光市3件、昌邑市2件、昌乐县2件、高新区2件、峡山区2件、临朐县1件;涉及环境问题22个,其中水污染问题9个、大气污染问题6个、土壤污染问题4个、噪声污染问题2个、其他问题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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