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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三十一批)涉及潍坊市的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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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邵光耀 9月2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信访件涉及我市31件(中央重点关注件3件,无省重点关注件),其中来电9件,来信22件。本批信访件涉及高密市7件、诸城市6件、昌乐县6件、寿光市3件、安丘市2件、昌邑市2件、潍城区1件、坊子区1件、寒亭区1件、青州市1件、临朐县1件;涉及环境问题31个,其中水污染问题13个、大气污染问题10个、生态破坏问题2个、噪声污染问题2个、土壤污染问题1个、其他问题3个。 当日,上述信访举报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市区。按照山东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7日内反馈到联络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9月2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省转办信访件涉及我市483件(中央重点关注件34件,省重点关注件19件)。转办的信访件中,涉及青州市68件、高密市55件、诸城市49件、临朐县43件、昌乐县41件、坊子区33件、寿光市33件、安丘市30件、昌邑市29件、潍城区21件、寒亭区20件、高新区19件、滨海区16件、峡山区14件、奎文区5件、经济区5件、市直2件;涉及环境问题484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134个、水污染问题109个、土壤污染问题70个、生态破坏问题69个、噪声污染问题40个、辐射污染问题1个、海洋污染问题1个、其他问题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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